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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积分落户重点问题解答(2020版)

2020年3月1日,杭州市居住证积分受理线上平台正式开通。截止2020年3月2日17点30分,居住证积分管理线上平台受理8160人;线下窗口受理1373人,共计受理9533人。   


单日受理量较多的窗口有下城行政服务中心、江干九堡街道活动中心、拱墅祥符街道服务中心、萧山市北派出所办证大厅和新塘街道办事服务中心、余杭崇贤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东湖街道和良渚街道、钱塘下沙街道办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议上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可通过线上平台申请或去该区其他受理窗口办理,避免排队等候时间过长。

综合杭州公安、新杭州人家园发布的最新消息,现将重点问题整理如下:

1.居住证积分受理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答:居住证积分受理工作自2020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常态化受理,其中积分落户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积分入学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4月10日(节假日除外)。

2、问:哪些人可以申请积分?
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均可申请积分。

3、问:如何估算自己积分情况?
答:可以登录“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进行模拟积分。

4、问:积分可以委托申请吗?
答:可以。委托办理积分申请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如果是公司代办需提供用工关系证明,如果是近亲属关系则需提供监护关系及近亲属关系证明。

5、问:在国外或港澳台获得的学位如何积分?
答: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证书的,要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6、问:持多年前手工填写的《暂住证》也可以积分吗?
答:居住年限指标分值是由相关系统自动核算的,因早期尚未建立相关信息系统,该手工填写的居住证明无法被计入居住年限并积分。如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手工填写《暂住证》或其他形式的居住证件或证明,可在窗口申请时提供,也可在积分核定后,到各地异议受理窗口进行异议核查。

7、问:如果《临时居住证》(居住登记)、《居住证》中断过,居住年限怎么算?
答:可以累积计算,每满12个月按1年计算,每满30天按1月计算,不满12个月的不计分。因疫情造成居住登记中断的,视为连续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注销的,只要租房合同、社保、劳动合同不中断,一律视为连续居住;《浙江省居住证》签注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便于您申办居住证及签注、享有公共服务。

8、问:社保中断过可以积分吗?
答:可以,社保按实际缴纳的月份计(0.25分/月),累计计算,最高75分,不足一个月不计分。补缴或外地转入的不计,重复参保的不能重复计。

9、问:期房可以积分吗?
答:不可以,期房还不能居住,不符合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积分条件。

10、问:一般企事业单位发的荣誉证书可以积分吗?
答:积分管理办法中所指的奖项荣誉主要包含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公章)颁发的荣誉,获区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综合性荣誉的,可获相应积分。一般企事业单位发的荣誉证书不能积分。

11、今年在哪里申请办理积分?
答:为方便因疫情未能及时返杭人员也能如期参加积分受理,今年我市采用线下和线上“双轨制”积分受理服务。您可以选择前往居住地受理窗口(链接)线下办理,也可以选择关注“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通过“积分管理”菜单中的“积分申请”模块在线申办。

12、我去年申请过积分落户,重复的材料今年还需重新提交书面材料吗?
答:采用线下申请的,去年已提交材料的经本人确认后无需重复提交材料。采用线上申请的,相关积分印证材料拍照上传受理平台即可。

13、由于疫情我在外地,无法在线递交印证资料怎么办?
答:您要参加2020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学应用的,须在规定受理时间(积分落户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积分入学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4月10日,节假日除外)登陆“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完成在线居住证积分受理。在您返杭后,通过异议复核流程及时递交补充材料即可。

14、如果我有可以加分的材料忘记上传了或是需要修改已上传材料,怎么办?答:采用线下申请的,可直接前往受理窗口按照规定补交材料。采用线上申请的,需要修改已递交材料的在进入窗口初审流程前(一般为递交资料24小时内)申请人可随时登陆修改。进入初审流程后需修改已递交材料的,待系统核分后通过异议复核流程更改。需要补充未递交材料的,在系统核分前均可递交。确因疫情无法返杭且系统已核分的,可通过异议复核流程补充递交。

15、我的积分何时可以查询?
答:在积分申请受理的20个工作日后可在“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市流动人口办也将会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的积分。

16、异议复核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应在获得积分的7个工作日内持《浙江省居住证》向区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核查,区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出具核查结果。申请人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市流动人口办申请复核。

17、问:积分落户政策适用什么范围?
答:适用于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江干区、钱塘新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18、问:积分落户申请流程?
答:今年我市采用线下和线上“双轨制”积分受理服务。可以选择前往居住地受理窗口线下办理,也可以选择关注“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通过“积分管理”菜单中的“积分申请”模块在线申办。在申请积分时,要明确勾选落户意愿,审核部门将根据递交的材料计算积分并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可及时查看自己的积分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异议复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且符合当年落户指标分数的,市公安局签发《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申请人可持《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在规定的有效期范围内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9、问:申请积分落户时如何填写拟落户地?
答:积分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社区)集体户的先后顺序确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提前确定拟落户地,以便在申请时准确填写拟落户地址。提醒:1、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2、落户地必须是城镇住宅房,军产房、非住宅房、商业用房、集体土地住宅不予办理落户。

20、问:多个申请人积分相同时,积分落户怎么排名?
答:出现积分相同时,以在本市居住登记时间长者为先;居住时间相同的,以社保积分高者为先;社保积分相同的,以基础分积分高者为先。

21、问: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是否需要走居住证积分落户流程?
答: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仍可按人才引进政策落户,不需要走居住证积分落户流程。

22、问:亲属之间落户还可以投靠吗?
答:亲属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老年投靠等)落户继续按原政策实行,不需要进行积分落户。

23、问:我主要是想把孩子户口迁过来,但是我在杭州没有房子,不符合随迁的条件,怎么样才可以把我孩子的户口迁过来?
答:您可以找到杭州市区有愿意接收您和孩子挂靠落户的亲友,先将您的户口落户在亲友城镇家庭户处(亲友户口所在地为军产房、公租房、违章建筑的除外),然后再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就可以将您孩子户口迁过来。

24、问:我要申请积分落户,但自己没有房子,在杭租住朋友家,我能落户哪里?
答:如果房东或朋友(户主)同意,符合当年落户指标分值的,可以作为非亲属挂靠落户城镇居民家庭户(亲友户口所在地为军产房、公租房、违章建筑的除外);如果单位有集体户,单位同意也可以落户录(聘)用单位集体户;如果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也可落户在该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人才集体户。

25、问:我不清楚我的房子属于哪个派出所,如何填拟落户派出所?
答:房子所在落户地派出所不明确的可通过“滨滨”语音自助电话88898559通过住宅小区地名查询明确属地派出所。

26、问:住的是公租房,是否可以申请落户公租房?
答:公租房是可以落户的,但需签订《户口迁移承诺书》。

27、问:商住两用的酒店式公寓,到底能不能成为符合条件后的落户地址?
答:酒店式公寓等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的是不能立户的,不能成为符合条件后的落户地址。

28、问:夫妻一方婚前有房,但无杭州户口,另一方可以直接落户在房子里吗?
答:配偶方作为房主同意另一方落户,符合条件的另一方可以凭结婚证、房产证、同意落户意见落户。

29、问:多少分可以落户?
答:积分落户的落户指标实行总量控制,进行动态调整,不预设具体落户分值。申请人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这套标准试卷“答卷”完毕后,根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阅卷”核分,确定成绩后,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结合当年人口总量规模、人口发展规划和申请人数情况,确定总量指标及具体分值,划定一个“录取分数线”,再向社会公布(可在中国杭州、平安杭州等网站查询),“上线”的申请人即可获取落户指标。其中2019年积分落户分值为125分(含)以上。

30、问:积分入学相关问题?
答:请查询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查询网址为www.hzedu.gov.cn。

31、无法提供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
答:根据市卫健部门审核“无违反计划生育”指标要求,当事人应当提供户籍地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考虑流动人口方便因客观条件无法出具的可不提供,由卫健部门予以核查给分。

附件1:申请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线上申请——微信申报


1、扫描二维码,关注“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


2、在“积分管理”中找到“积分申请”栏目,阅读并确认积分申请授权协议,并进行实名认证;


3、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4、根据自身情况,确认积分应用意向,拟申请积分落户的,需进一步填写落户信息及随迁人员;拟申请积分入学的,填写拟入学儿童信息;


5、准备好您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对应积分指标项目逐项拍照录入;


6、核对无误,确认提交。(温馨提示,在您确认提交后就不能再修改了,如果您一次无法全部填完的,可以在填报个人信息和录入材料后暂不提交,等确认没有补充修改时再确认提交)。




二、线下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申请人也可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你所居住地的积分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积分申请(因3月1日是周日,线下窗口从3月2日起正式开放)

1、现场填写《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确保本人以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2、提供你的积分申请佐证材料,交由工作人员逐项拍照录入;

3、确认申报材料并签收《积分申请回执单》。



三、关于积分查询及异议复核

1、提交积分申请后,相关信息就会流转到您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赋分,请确保您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确认。

2、核准的分数会通过短信发送至您预留的手机号,您也可以在20个工作日后,通过“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中的“积分查询”中查询您经核准的积分。
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您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居住证》到积分窗口或区级流口办提交异议核查申请,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反馈。

3、当所有积分均核定无误后,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就会根据当年最终确定的积分分别确定落户名单和入学名单,并公布在门户网站上。(提醒:积分落户申请时间截止到3月31日,积分入学申请截止到4月10日)

附件2:积分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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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各城区积分受理窗口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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